土地儲備曾是地方政府專項債的主要投向領域。土儲專項債是地方政府為土地儲備而舉借的一種地方政府專項債,債券與具體項目相對應,并納入基金預算管理。
財政部明確允許專項債用于土地儲備,既有利于促進土地市場的供需平衡,又有利于緩解地方政府和房地產企業的流動性和債務壓力。重啟發行土儲專項債,一方面,能夠對土儲融資資金缺口形成補充,緩解地方政府債務壓力;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儲備的資金投入和回收存在一定期限錯位,土儲專項債將有助于調劑跨期余缺、平衡預算。
土儲專項債還可以降低城投公司資金占用和債務負擔,化解地方國企和城投公司被動拿地但又無法開發的困境。為用好土儲專項債政策方案(方案行業分析報告),考慮優先回購企業無力開發或者不愿繼續開發、尚未動工建設的住宅、商服用地,及時匹配專項債等資金。還將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設立收購存量土地專項借款,作為專項債的補充,中國人民銀行提供專項再貸款支持。
在具體操作方面,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情況,與存量土地的業主企業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妥善處理回收存量土地涉及的債權債務關系,合理確定專項債項目內容和地塊范圍,及時安排債券發行和支出,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和債券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