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為高水平開放探索新路徑。發揮好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試點作用,加強規則前瞻性研究,重點在實現貨物貿易更高水平自由便利、引領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探索構建跨境數據管理新模式等方面積極試點。進一步擴大市場準入,在外商投資準入和跨境服務貿易領域加大開放壓力測試力度,合理縮減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實施好自貿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不斷擴大服務領域自主開放。
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積累新經驗。明確自貿試驗區建設的目標定位,圍繞貿易、投資、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等重點領域,制定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相關政策,開展新一輪系統性、集成化改革賦權。加大以制度創新為核心的改革探索,深入推進制度型開放,加強改革整體謀劃和系統集成。
為高質量發展培育新動能。支持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在生物醫藥、海洋經濟、大宗商品工業(工業行業分析報告)貿易等領域開展全鏈條集成創新。跟蹤研究自貿試驗區新興產業,推動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發揮好輻射帶動作用,在支撐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和引領區域經濟發展等方面作出更大貢獻。在推動產業發展上加強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豐富自貿政策應用場景,促進特色產業開放發展和協同布局,在更大范圍內實現資源有效配置,壯大現代產業發展新動能。
要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高水平建設開放平臺;推動自貿試驗區提質增效和擴大改革任務授權,優化開放平臺功能。一系列對自貿試驗區的發展部署,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激發創新活力等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