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轟炸”業主,強行推銷;隱瞞真實信息,欺騙客戶;簽訂陰陽合同,偷漏稅款;盤剝買賣雙方,違規賺差價……據悉,近幾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火爆,有關地產中介黑手操作也是層出不窮。近日,住建部相關官員透露,該部本周起將討論“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并將很快公布。
據住建部市場監管司司長沈建忠透露,目前全國房地產經紀已達100萬人。其中真正具有資質證書的只有幾萬人。
中原地產三級市場部副總經理宮萍也認為辦法的出臺有望解決現在只能管企業不能管人的尷尬,把監管落到實處:
其實對這個行業的管理,更重要的應該是對人的管理,比如說在香港有地產代理管理條例,它有一個香港的地產代理監管局在管人,大部分問題都是人出了問題企業來承擔,其實也沒有辦法管到人,人到這個公司出了問題,到其他的公司人家查不到他的信用檔案的時候,查不到他的信用記錄的時候還用他,現在等于人沒有任何口在管,最好有一個發條處理,到底經紀人的這種法律責任是什么,他的權利義務是什么,然后有一個政府相關的口來去管他,建立一個整個的經紀人的誠信檔案是對的。
鏈家地產副總裁林倩也認為現在出現許多問題的根源就在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她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細節和落實充滿期待:
房地產經濟業來說,從大到小其實都需要一些社會法的支持按、約束這些的,以大來說的話,究竟房地產經濟業經營的范圍是什么樣的范圍,它的且的注冊門檻是什么樣的門檻都需要一個明確的規范。
另外在跟消費者權利息息相關的從業人員究竟是持證上崗的制度,還是像我們過去一樣,并不要求每一個人持證上崗,但是要求注冊企業的時候需要一定程度的這些證照,這些證照我們知道現在這些行業有所謂國家級經紀人職業證照,也有所為經紀人協理證照,購房人或者售房人,他的哪一個服務環節需要職業經紀人簽字、服務的,哪些服務環節是經紀人協理就可以做的,這些都需要明確。更重要的是如果不依照這個辦法,有違反這個辦法相關規定的,怎么辦呢。
因為我們現行管理的難點就是,他只能管理這些備案的,就是些乖乖備案的受政府的管轄,但是不備案的黑中介,政府管轄面是有很大的難度的,所以在這方面我們也希望管理辦法出來之后,能夠對違法經營的有一個明確的罰則。(責任編輯:楊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