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國家審計署發布消息稱,對19省市政府投資保障房審計發現,22個城市三年來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超146億。
廉租房建設存五大問題
審計署連續兩年對19個省市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專項審計調查,17日發布了19個省市2007年-2009年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審計調查結果,這19個省市籌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由2007年的88.61億元,增加到2009年的642.26億元,保障總戶數由69.03萬戶增加到246.93萬戶。
審計署還曝光了部分城市自行降低廉租房保障金提取比例、向不符合條件家庭分配廉租房、欠收廉租房租物業費、部分廉租住房配套設施不完善、將廉租房保障金用于工作經費支出等五大問題。
按規定,各地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慶、成都等22個城市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未達到上述要求。2007年-2009年,這些城市共計少提取146.23億元。
北京上海補提38.61億
審計署分析,一些經濟發達城市土地出讓凈收益基數較大,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加上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已可以滿足一定時期內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此外,一些城市對土地出讓凈收益尚未做出準確核算,致使未提或少提保障資金。
審計結果公告顯示,截至2010年8月底,除天津表示通過其他渠道籌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已滿足需求外,其余21個城市或在審計指出問題的當年加大了廉租住房建設資金提取的力度,或承諾今后嚴格按規定執行。北京、上海等11個城市還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補提了以往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資金38.61億元。
1名副廳級干部被逮捕
此外,審計調查還發現并向有關部門移送違法犯罪案件線索1起,有關部門正在依法立案查處中。目前,已有1名副廳級和1名正處級官員被依法逮捕。(責任編輯:楊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