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調節資源發展的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更加完善,各類調節資源調用機制進一步完善。通過調節能力的建設優化,支撐2025年至2027年年均新增2億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納利用,全國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為持續加強電力(電力行業分析報告)系統調節能力建設,全國靈活調節煤電規模超過6億千瓦,跨省區電力資源配置能力超過3億千瓦,抽水蓄能累計規模達到5591萬千瓦,已建成投運新型儲能5852萬千瓦/1.28億千瓦時。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不斷提升。
當前,我國調節資源發展也面臨著一些挑戰和問題。我國年均新增新能源裝機規模突破2億千瓦,預計“十五五”將延續快速增長態勢,大幅增加系統消納壓力。而調節能力建設缺乏統籌優化,存量調節資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價格、市場機制等有待完善,亟待做好調節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加強調節能力規模、布局與新能源發展的銜接,加大力度統籌現有調節資源高效調度利用。
電力調度機構制定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細則,在新能源消納困難時段優先調度新型儲能,實現日內應調盡調。同時提出差異化發揮抽水蓄能電站調節作用,按照電站定位確定調節服務范圍。經濟合理調用各類煤電機組,最大限度發揮煤電機組經濟調節能力,盡量減少主力煤電機組頻繁深度調峰、日內啟停調峰。
對電力現貨運行地區,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合理峰谷價差;對尚未實現現貨運行地區,進一步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提升峰谷差價經濟激勵水平。明確加快建立市場化容量補償機制,以市場為導向確定容量需求和容量價值,引導各類資源向系統提供中長期穩定容量。調節能力建設方案要基于電力市場供需形勢、市場電價水平、系統凈負荷曲線等開展長周期仿真測算,評估調節能力經濟性和對當地電價水平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