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在銷售藥品時,必須按要求掃碼后方可進行醫保基金結算;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醫藥機構必須實現藥品追溯碼全量采集上傳。目前,各地醫保部門正在加速推進藥品追溯碼采集應用工作。
推進過程中也面臨一些難點。藥品生產企業需要在短時間內完成大量歷史數據的上傳,而不同省市對數據格式的要求不統一,增加了企業的負擔。部分藥品生產企業對追溯碼賦碼工作重視不夠,存在賦碼不規范、數據上傳不及時等問題,影響了追溯碼監管的效率和準確性。還有部分醫療(醫療用品行業分析報告)機構和零售藥店缺乏高效的掃碼設備和技術支持,導致藥品追溯碼采集和上傳效率低下。
一方面需通過組織培訓和宣傳活動,提高藥品生產企業對追溯碼賦碼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激發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醫保部門應加強溝通與協調,推動數據格式的統一,提高數據上傳的效率和準確性。此外,還需考慮企業的成本問題,為企業提供詳細的操作指南和技術支持,確保數據上傳的順利進行。
每個追溯碼都在編織更嚴密的防護網。隨著藥品追溯碼采集應用工作的不斷推進,藥品流通和使用環節的亂象將得到有效遏制,公眾的用藥安全將得到更好保障,醫保基金也將更加合理地使用。